下載專區
病友病歷資料申請作業
申請人及應具備文件

※ 病歷資料為個人隱私,為保障病人權益,若申辦證件不齊全或為影印本者恕不受理,尚祈見諒!

申請人 具備文件
本人申請
  1. 身分證正本及健保卡正本。
  2. 外籍人士請攜帶健保卡正本及居留證正本或護照正本。
  3. 病歷資料申請書。
代理人申請
  1. 病人身分證正本及健保卡正本。
  2. 病歷資料申請委託書(病人本人親筆簽名及蓋章)。
  3. 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及與病人之關係證明(外籍人士請攜帶健保卡正本及居留證正本或護照正本。
法定代理人申請
(未成年人、受監護宣告者資料)
  1. 病人身分證正本、健保卡正本(未成年者請提供戶口名簿正本)。
  2. 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及與病人之關係證明(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3. 病人之委託同意書(由本人親筆簽名或蓋章)。
具繼承權者申請
(往生者資料)
  1. 具繼承權者身分證正本。
  2. 與病人之關係證明文件。
  3. 病人除戶證明正本。(除戶謄本或死亡證明書)
  4. ※本項如由代理人申請,需備齊前述資料及委託同意書、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5. ※外籍人士請攜帶居留證正本、護照正本。
臨櫃申請
項目 臨櫃申請
受理時間
週一至週五 08:30 ~ 11:30、13:00 ~ 16:30
申辦地點
批價櫃檯 (1樓)。
申請流程
填寫 病歷資料申請書 → 批價櫃檯批價→影印及用印。
作業時程
申請病歷或報告:
  1. 調閱病歷,有行政作業流程故需約7個工作天(不包含例假日),會以電話通知領件。
  2. 但若病歷頁數過多,需有較長之行政處理時間,將另與申請人協商擇日領件。
  3. ※申請「診斷證明」、「中文病歷摘要」等需送請醫師彙整之資料,至少7 個工作天,以電話通知領件。
領件方式
週一至週五 08:30 ~ 11:30、13:00 ~ 16:30 批價櫃檯領件。
文件下載
保險公司查詢病歷資料申請作業
國內保險公司病歷資料申請對象 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合法登記的保險公司、郵局或銀行附設的保險理賠部門皆可申請。
國內保險公司病歷資料申請每案須具備的文件
  1. 正式公文乙份(上面須述明病人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以及欲查詢的病歷資料)。
  2. 病歷資料調閱授權書。
  3. 費用新台幣1000元整。
國內保險公司病歷資料申請的流程
  1. 批價櫃檯查核收發室送來的文件,若無誤.收至文件日起至14工作天內電話通知領件。
  2. 資料有誤則與予退件,不予受理。
注意事項
  1. 本院係依據所授權查詢之範圍提供保險公司資料,請立授權書人務必審慎填寫查詢期間、就診科別、查詢項目。
  2. 保險公司必須詳閱及遵行「病歷資料調閱授權書」上的說明並填寫完整且不可為影本,並附上應有的證明文件,方予受理。
  3. 申請案件若病人尚在住院中而無法提供影印完整病歷資料者,本院將與予退件處理。